为营造未成年人良好上网环境,有效解决网络生态突出问题,中央网信办决定即日起启动“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行动包括严禁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严肃查处炒作“网红儿童”行为,禁止诱导未成年人打赏行为,防止炫富拜金、奢靡享乐、卖惨“审丑”等现象对未成年人形成不良导向。
萌娃类账号如今已是各大视频、直播平台上的宠儿,拥有百万、上千万粉丝的“儿童网红”不乏其人,一些“儿童网红”比成年人更具有吸金能力。家长把未成年人作为自己挣钱工具,就是近年来兴起的“啃小族”。家长一味追求利益成为“啃小族”,不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更可能给儿童带来无法逆转的伤害。因此,必须及时杜绝和抵制“啃小族”,切实保护好孩子的童年不被金钱、流量腐蚀。中央网信办出台新规,严禁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严肃查处炒作“网红儿童”行为,此举来得及时,非常有必要。
近年来,网络直播、短视频越来越博得未成年人及家长的青睐,但网络直播内容良莠不齐,更有未成年人涉足短视频、网络直播,各种乱象频出。去年,媒体曝光在两家短视频平台上,怀孕的未成年妈妈扎堆做网络主播,晒孕照、验孕棒、医院产检书吸引眼球。2017年,某直播平台被媒体曝光有未成年人脱衣直播。一些家长乐当“啃小族”,将未成年人子女打造成“小网红”,任由孩子们的隐私在网上“裸奔”。
一些家长和平台受利益驱使,让未成年人充当“儿童网红”,甚至让未成年人在直播过程中,传播“少儿不宜”的内容,以此吸粉生财,明显破坏了人的发育和成长规律,严重摧残了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同时,将演艺圈及网络直播平台一些浮躁心态,以及功利思维,过早地灌输给了孩子,甚至强加在孩子身上,这种拔苗助长的方式,势必会造成孩子畸形成长,可能会毁了孩子的一生。一些“儿童网红”的“恶示范”,在网络的传播作用下,可能会教坏更多的未成年网民。
2019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青联界别建议尽快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对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2020年7月,国家网信办发布通知,严厉打击直播、短视频网站平台存在的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严格排查后台“实名”认证制度,严禁未成年人担任主播上线直播。禁令发布后,涉及未成年人的自媒体内容,必然会受到更严格的监管。经历了一番乱象之后,如今国内许多大直播平台都不为16岁以下未成年人设置注册通道,但一些小平台上仍有未成年人出镜直播。
可见,禁炒“网红儿童”,关键是堵住监管漏洞。应加快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严禁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等条款纳入其中,从源头上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注册网络主播。同时,有关部门应该拿出一个果断强硬的管理措施,除了出台网络主播“禁童令”之外,建立网络直播申报、审批制度,对审查通过的直播平台在播内容进行实时播控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此外,应对网络直播中的暴力、低俗、危险内容和不文明语言作出严格限制,将未成年人的“视界”限定在保护的范围内。特别要完善监管措施,建立网络主播实名制及信息共享“黑名单”体系,加大对制作、传播不良网络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不能放任主播传播非法视频,侵害他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权益。(汪昌莲 漫画/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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