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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品牌之以长城之“长”护公益之“城”
时间:2022-10-17 10:40:34  来源:甘肃省检察院政治部宣教处、嘉峪关市检察院

长城,穿越两千年雨雪,绵延四万里山川,是中华民族的重要象征、民族精神的重要标志。嘉峪关,明代万里长城西端起点,是古丝绸之路要冲,拥有国家五A级旅游景点——嘉峪关关城。嘉峪关关城,1961年3月被国务院列为全国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7年12月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2019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登上嘉峪关关城,在听取长城保护情况介绍时强调,要做好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文物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弘扬民族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磅礴力量。

2020年,甘肃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嘉峪关长城保护“朋友圈”里,一抹检察蓝悄然融入——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致力于让长城资源得到悉心司法呵护。

茫茫戈壁滩,路在有无间。嘉峪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穿越戈壁,沿线长城进行巡查。4月14日,当他们巡查到偏远荒凉的大红泉堡发现,该处被安某人为占用、居住、饲养牲畜,文物安全和环境风貌受到严重破坏。

嘉峪关关城西南40多公里处,是险峻的祁连山口,大红泉堡,是守护这个隘口的明代军堡,是嘉峪关关城的附属部分。

6月16日,嘉峪关市检察院向该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出督促履职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通安某工作,促成其搬离大红泉堡,结束古堡被擅自占用的现状。

最初的沟通并不顺畅,安某很是抵触。为此,检察官与文旅局工作人员一道,先后7次来到大红泉堡,与“钉子户”反复沟通,详细地解释了国家对文物保护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最终,嘉峪关市检察院、文旅局、研究院协助安某在大红泉堡附近合适位置修建了住房,供其一家居住。

后经检察官回访查看,大红泉堡基本恢复原貌。安某被聘为大红泉堡“文物保护协管员”,真正担起了保护大红泉堡的责任。

公益诉讼既是监督,也是助力,是实现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公益多赢共赢的有效途径。以长城精神守护公益“长城”,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公益受损问题,防止因办案形成新的社会矛盾,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编辑: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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